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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上报北京教学点2017年度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的通知

发表时间:2017-09-19来源: 分享:
2017级各班班主任:
    根据中南林《关于各学院上报2017年度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的通知》:“为切实做好我院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工作,使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,尤其是特困生得到有效资助,能够安心学习,顺利完成学业,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建立了一个全校性的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,其数据由各学院上报,每年更新一次,学校及学院设置的各种经济困难学生资助(奖、助、贷)和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必须优先提供给数据库中的经济困难学生”。请2017级各班级于2017年9月30日(周五)前将新生经济困难学生名单上报学工部(主楼305办公室)程老师处,以便及时上报中南林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的入选条件:
(一)、入选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的基本条件如下:
1. 自愿参加勤工助学活动,愿意通过自己的努力解决困难。
2. 诚实守信,遵纪守法,未受学校纪律处分;
3. 家庭经济特别困难;
(二)、入选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优先获准的条件如下:
1.孤儿;
2.烈士子女;
3.少数民族地区特困生;
4.享受最低生活补贴家庭的特困生;
5.双亲丧失劳动能力或单亲家庭的特困生;
6.国家级贫困县农村的“五保户”及其他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;
7.国家级贫困县城市的双亲下岗家庭的特困生。
8.因突发性灾难或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经济特别困难家庭的子女。
(三)、有以下情形者,不得入选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:
1.拒绝参加勤工助学活动、不愿意通过自身努力解决困难者;
2.吸烟、酗酒、大吃大喝及生活不节俭者;
3.有超过一般同学的高档消费现象者;
4.把学费存入银行赚取利息或以学费为本钱经商者;
5.弄虚作假,谎报家庭经济状况者。
(四)、经济困难学生甄别
1、区分为特困、困难和一般困难,每月生活支出在150元以下的为特困,月生活支出在150元(含)至200元的为困难,月生活支出在200元(含)至250元(含)的为一般困难;
2、各学院按不高于30%的比例审核确定经济困难学生入库名单,其中特困生的比例不高于5%,贫困生的比例不高于15%,一般困难生的比例不超过10%。
3、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按时交纳学费的,可申请生源地贷款或国家助学贷款。
学院建立全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(学院留存),学院学生工作部按最终入选学生建立《贫困生数据库》,并将书面材料盖章后报送中南林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。
二、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数据上报及后续管理办法:
1、根据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,请各班级进行审核、公示、上报,同时加强对经济困难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,及早发现并处理经济困难学生问题,如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,应重新认定并及时维护更新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。
2、数据请采用Excel表格上报,请在班主任QQ群共享中下载样表《贫困生数据库》,按要求在样表中填写相关数据后报送。请各班级严格按照样表格式填写相关数据,特别是相关数字信息务请完整、准确。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学生工作部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7年9月18日